黑龍江出臺“煤改電”電價政策支持清潔供暖
從黑龍江省物價監(jiān)督管理局獲悉,為推進冬季清潔供暖,減少大氣污染,黑龍江省近日制定出臺了“煤改電”電價政策。新電價政策1日起在各地供熱期內(nèi)執(zhí)行。
據(jù)悉,黑龍江省制定出臺的“煤改電”電價政策主要針對“煤改電”用戶,實行單表計量、單獨計價,執(zhí)行峰谷分時電價,峰時段8個小時(7:00-11:30、17:00-20:30),平時段6個小時(6:30-7:00、11:30-17:00),谷時段10個小時(20:30-次日6:30)。
從具體電價標準看,用戶電壓等級在1千伏以下的,居民用戶電采暖電價峰時段為每千瓦時0.645元,平時段為每千瓦時0.513元,谷時段為每千瓦時0.2898元;其他非居民用戶電采暖電價峰時段為每千瓦時0.6953元,平時段為每千瓦時0.5858元,谷時段為每千瓦時0.3263元。用戶接入電壓等級1千伏及以上的,每度電價相應降低1分錢。與以往相比,該電價政策延長了谷時段時間,降低了谷時段電價,有利于“煤改電”用戶節(jié)省電費支出。
政策同時規(guī)定,原居民電采暖用戶以及執(zhí)行居民合表電價的利用地熱能供暖用戶可自愿選擇保留原政策或執(zhí)行新政策。農(nóng)村地區(qū)以村或自然村為單位通過“煤改電”改造使用電采暖或熱泵等電輔助加熱取暖,與居民家庭“煤改電”取暖執(zhí)行同樣的電價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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