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歲幼童慘遭家暴成植物人!《呵護明天》關注虐童事件
1月23日,六集紀錄專題片《呵護明天》第二季將播出第五期《誰來保護我》。5歲女孩辛怡因遭受虐待,昏迷三年,至今未醒。14歲少女小芳因多年被虐待,來到公安機關報案……虐童事件屢見報端,未成年人該如何主張自己的權益呢?施暴者又將承擔什么樣的責任?本期《呵護明天》將結合真實案例,進行一一解答。
虐童事件頻發(fā) 家長假“管教”實則施暴
因家暴的隱蔽性,虐童事件時有發(fā)生。5歲女孩辛怡在兩年前遭受煙頭燙傷、熱水燙傷、膠布捆綁、頭部撞擊等非人的虐待,導致重度顱腦損傷、大腦出血,至今昏迷不醒。14歲少女小芳常年遭受養(yǎng)母及同居男友虐待,胳膊上傷痕累累,被逼無奈來到公安機關報案。
在虐童的案例中,家長往往是以假“管教”之名而行之,從而行為越過了正常的限度。而這一點也進一步模糊了虐待與適度懲戒的界限,外人也往往將之視為家事,難以作出及時的干預和阻止。
社會各界愛心援助受害者 我國法律保護兒童遠離家暴
小辛怡的事件引發(fā)了全社會的關注,全國各地的愛心媽媽組成了媽媽團志愿者,通過各種方式來關心和照顧她。經(jīng)過小芳的報案,法院根據(jù)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則,為維護小芳的合法權益,依法判決撤銷其養(yǎng)母監(jiān)護人的資格,指定北京市西城區(qū)民政局為小芳的監(jiān)護人。小芳也逐漸走出陰霾,正常上學,步入生活正軌。
事實上,我國在關于保護兒童遠離家暴的問題上一直都有法律兜底?!缎谭ā贰ⅰ段闯赡耆吮Wo法》等法律均有對兒童保護的規(guī)定;2015年,刑法修正案(九)增設了“虐待被監(jiān)護人、看護人罪”,相關法律在兒童保護問題上取得了有目共睹的突破。此外,《反家庭暴力法》中強調,“反家庭暴力是國家、社會和每個家庭的共同責任”,“學校、幼兒園、醫(yī)療機構、居民委員會、村民委員會、社會工作服務機構、救助管理機構、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(fā)現(xiàn)無民事行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,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”。
相信隨著法治的進步,終有一天,每個孩子都會生活在陽光下。更多精彩內容,敬請關注CCTV-12《呵護明天》第二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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