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肅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(nèi)容真實、準確、完整,沒有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。
甘肅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、“上峰水泥”)于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東浙江上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上峰控股”)的通知,上峰控股于2016年9月12日至9月13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(tǒng)增持了公司股份5,898,400股。自2016年1月12日至本公告披露日,上峰控股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(tǒng)合計增持公司股份數(shù)量為8,781,344股,占公司總股本的1.08%。有關情況公告如下:
一、增持人:公司控股股東浙江上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
二、增持目的及計劃
本次增持系基于對公司未來發(fā)展前景的信心和對公司價值的認同,上峰控股計劃自首次增持之日2016年1月12日起十二個月內(nèi),根據(jù)中國證監(jiān)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(guī)定以及市場情況,累計增持比例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2%(含已增持的8,781,344股),后續(xù)增持最低不低于10,000股。上峰控股就未來的增持行為未設定其他實施條件。
三、增持方式
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系統(tǒng)允許的方式(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競價和大宗交易)增持公司股份。
四、已增持股份的數(shù)量及比例
本次上峰控股于2016年9月12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(tǒng)增持公司股份5,588,600股,占公司總股本的0.69%,增持均價為6.78元/股,增持金額為37,913,882.2元;于2016年9月13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(tǒng)增持公司股份309,800股,占公司總股本的0.04%,增持均價為6.92元/股,增持金額為2,144,326.00元。
加上上峰控股于2016年1月12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(tǒng)增持的公司股份2,882,944股,截至2016年9月13日,合計增持公司股份數(shù)量為8,781,344股,占公司總股本的1.08%。
本次增持前,上峰控股共持有公司股份256,668,015 股,占公司總股本的31.55%;本次增持后,截止 2016 年 9 月13日,上峰控股共持有公司股份 262,566,415股,占公司總股本的 32.27%。
五、其他事項說明
1、本次增持行為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證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》、《上市公司董事、監(jiān)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(guī)則》及《關于上市公司大股東及董事、監(jiān)事、高級管理人員增持本公司股票相關事項的通知》(證監(jiān)發(fā)【2015】51號)、《關于上市公司控股股東、實際控制人及董事、監(jiān)事、高級管理人員增持本公司股票相關事項的通知》(深證上【2015】340號)等法律、法規(guī)、部門規(guī)章、規(guī)范性文件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業(yè)務規(guī)則的規(guī)定。
2、上峰控股承諾增持期間及法定期限內(nèi)不減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。
3、上峰控股本次增持行為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布不具備上市條件,不會影響公司的上市地位。
4、公司將繼續(xù)關注上峰控股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關情況,并依據(jù)相關規(guī)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。
特此公告。
甘肅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
董 事 會
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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