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西:因追不回貨款 水泥公司起訴銷售員
建材 2018-10-28 06:26:23 來源:廣西新聞網(wǎng)
??水泥公司銷售員未購買水泥,卻收到公司要求支付尚欠水泥貨款的起訴狀。近日,廣西田陽縣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。
??黃某曾是廣西田陽某水泥有限責(zé)任公司的銷售員,負責(zé)為該公司推銷水泥,在銷售過程中,有217580元貨款未能收回。近日,黃某被該公司告上了法庭,理由是黃某向該公司購買水泥卻未支付貨款,故請求法院判令黃某向該公司支付貨款217580元。
??黃某為原告田陽某水泥有限責(zé)任公司推銷水泥,水泥的所有權(quán)是轉(zhuǎn)移給實際使用水泥的客戶,而不是黃某。同時,黃某在公司從事水泥推銷業(yè)務(wù),雙方之間系隸屬關(guān)系,屬于管理與被管理的范疇,黃某銷售水泥的行為屬于履行職務(wù)行為,雙方之間因銷售貨款發(fā)生的糾紛不屬于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糾紛,不在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范圍之內(nèi)。綜上,法院依法裁定駁回原告田陽某水泥有限責(zé)任公司對黃某的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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